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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翻译马嘉理被害 牵出《烟台条约》

  骑马撞死人 适逢元初建朝从轻发落 此外 清同治十三年———

  文宗病重 想立太子未成功

  时间:开成五年(公元840年)人物:权宦仇士良、鱼弘志

  开成五年(公元840年)正月,唐文宗身患重病,在初二这天,命知枢密刘弘逸、薛季棱召唤宰相杨嗣复、李珏进入内宫,想要让他们奉太子李成美监国。

  权宦仇士良、鱼弘志得知消息后,认为如果诏命太子监国,自己没有任何功劳,将没有任何利益可图,便提出太子年纪还小,而且还体弱多病,应该拟议其他王储作为皇帝的接班人。

  李珏说:太子即位的事已经定下来了,到了这个时候不能再有变动。

  仇士良、鱼弘志二人不顾朝臣的反对,假传圣旨封唐文宗的弟弟颍王李瀍为皇太弟,监国事,并以太子李成美尚且年幼,还没有得到辅导教育为由,把太子降封为陈王。

  同一天,仇士良、鱼弘志率禁兵把守各位王储居住的十六个宫宅,然后将颍王李瀍迎接到太子居住的少阳院,令百官拜见。

  颍王表现得沉着冷静,喜怒不形于色。

  正月初四这天,唐文宗在太和殿驾崩,终年仅33岁。

  为了除去后患,正月初六这天,仇士良劝说颍王除掉太子等人。颍王便赐太子、唐文宗的弟弟安王溶、唐文宗的杨贤妃三人自尽。

  正月十四日,颍王即位,这就是历史上的唐武宗。

  元朝

  骑马撞人 适逢开国从轻发落

  时间:元朝至元四年(公元1267年)人物:李三丑

  历史回眸:元朝至元四年(公元1267年)正月初二,李三丑约请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乔令史吃饭,他们在一酒家买了四瓶酒畅饮,直到掌灯时分才离去。

  李三丑与乔令史各自骑马回家,途中他们借着酒兴,策马扬鞭,相互追逐而行。

  乔令史骑马跑在前面,李三丑骑马在后面紧追。

  由于天色已晚,正值春节大年初二,大部分人都在与家人团聚,街上已基本没有过往的行人,乔令史骑马在前面加快了奔跑的速度,而李三丑也在后面紧追不舍。

  不料,在行至悯忠寺附近时,有一名男子突然从东向西奔走而来。由于李三丑骑马速度过快,而且天色已暗,他没有看见这名男子,于是将这位名叫田快的男子活活撞倒致死。

  判决结果

  5年徒刑改为杖刑77下

  此案经中都路法司审议后认为:李三丑的行为触犯了旧例:“于城内街巷无故走马者笞五十,以故杀伤人者减斗杀伤一等”的规定,对李三丑处以5年徒刑。

  此判决经中书省交刑部审议后,刑部改为“拟杖刑七十七下”。中书省除核准刑部的判决结果外,还加了一条:赔偿200贯徽钱给被害人家属。

  案外解读

  元代开国 “用刑从轻”

  本案发生在元初刚刚建朝的时期。当时,元初的法律仍循用金代的旧律,但对金代刑律进行了折合变通。

  本案中,李三丑所犯罪行按旧例应判5年徒刑,而刑部最终在量刑时将其折合减轻为杖刑77下,将金代的“徒罪”变为“决杖”,体现了变通。

  这一时期,凡非谋反、贼盗等涉及国家统治的重大案件,刑部及中书省(有时为尚书省)的最终裁定,均有大幅度减轻处罚的情况,体现了元初“用刑平恕”的法制思想。

  清朝

  马嘉理被杀 清被迫签《烟台条约》

  时间:光绪元年(公元1875年)人物:英国驻华翻译官马嘉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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